9妻主为什么不肯要我呢是嫌我nong脏了自己吗(1/10)

据莫一尘的指引,宋伶成功找到了。这条巷又窄又,布满了各式各样的廉价脂粉味儿。莫一尘来到这里不过月余,也了这里,染上七八糟的妆容,穿上的衣服,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

一旦黄成为可供盈利的产业,那就必然有胁迫和悲剧的发生,能够无成本的利用他人盈利牟取暴利,就必然会有投机取巧之人铤而走险,不断刷新限。

其中,宋伶毫无旖旎之心,只觉恐慌与悲哀。恐慌大概是被试图拉自己门的314号吓的,而悲哀则是由看到莫一尘开始,直至走完最后一条巷结束。

她还记得之前看到他的模样,他拼命护着前的光,羞耻到哗哗落泪,而现在,他大方的展示着这一切,因为曾经的羞耻之成了他如今赖以生存的

并不是人人都能成为314号,女的噱注定了她较的,傲人的双峰为她增添了妩媚与引力,明艳动人的脸则是她最有力的武——她是这条街区当之无愧的女魁。

想到314号富有女人味的,再看看自己一平川的,宋伶陷的沉思。这只有十六岁,虽然在这边已经算是成年女,是能够领结婚证的年纪,而原主更是在十四五岁时就行侵占了秋时,可是无论是发育况还是个,都和成熟女毫无关系。

这也是每每她和秋时同行,都会被认成父女同游的绝大分原因秋时:不,妻主,不用诋毁自己来为我开解,是我太老了qaq。

他每次都不会辩解,只默默站在她边微笑,他似乎本听不见这些诋毁他的话,灼神里面只注视她一个人。

他真的很那个小混,以至于自己有好几次差被他的染,要彻底,与他同享这场有关角扮演的双人小游戏。

借尸还魂不是她所愿,她并不想谁的替,她试图与秋时诉说自己并非原来的芯,让他别再痴心错付,可每每接到他因她而欣喜的视线,她就说不会让他失望甚至绝望的话来。

不知不觉间换了妻主,还和孤魂野鬼同床共枕,如果他知了这些事,一定会自责无助到要疯掉的。因为他的一生,全在为了这个人而活,如果不这个人的夫郎,他不知还能什么,又还能去哪里。

的黄衣男人站在最显的地方,被人挤得东倒西歪,但他并没有要挪动的意思,望妻石一般朝人群中张望,固执的守在原地。

预料中与他并不相称的却意外贴合,包裹严实裁剪简单的袖,与她上这件黄裙是同一块布料所制成。这样显的颜果然有好,不光她迅速找到了瘦瘦的秋时,秋时也成功捕获了她的位置,尽量不和女贴近,快步走到她的面前,隔着袖的布料握住了她的手。

秋时闻到了宋伶上刺鼻的脂粉与廉价香味,她的脸上还沾着一的红痕,像是粘上了脂之类的东西。他掏手帕给她汗,带掉她脸上的红痕,迅速折起手帕,装到上衣的袋里。

“妻主。”

“嗯?”

秋时握了她的手,见她没有反的意思,放心将掌心贴了过去。

她确实不抗拒秋时恰到好的贴近,拨开恼人的衣袖,回握住了他的手掌。

他似乎有些诧异,偷偷地瞄了她一,随即苦涩又窃喜。这样又这样杂的艳香,也只有街的男人会用,她的上满满的都是脂粉香甜,脸上的红未散,手指也微微发

他是见识过那条街男人的厉害的,那个人也曾用小伶的过这,他哀求着她不要再这样不乖的坏孩,就是在那一天,恼羞成怒的她撕掉了他的衣服,失去了自己苦守二十六年的清白。

那个人说,街的男人会的扑上来,还会各各样的姿势,叫的又柔媚好听,比他这副僵单薄又老态驼背的不知要好了多少倍。他在繁重的劳作中抬不起来,早已失去了男人本该有的柔

男人果然不该多闲事,如果不是他自以为是的为妻主好,也不会被孤魂野鬼占了,没能等到小伶回来。

她摸着他手上厚厚的茧,试探:“秋时,要不买副手吧?”他的手偶尔会被划伤,或是磨得发红,但是他很容易多想,对自己又苛刻,所以她决定还是先问过他的想法。

果不其然,他的脸发白起来,相握的手也想退去。他羞于在她面前展示糙的手指和单薄微驼的脊背,还有那截受过伤无法正常弯曲的小手指。

或许不仅限于此,他伤痕累累的肌肤,枯分叉的发,总是布满疲惫的脸,还有那双一接她的视线就蜷缩起来的青凸现的脚。

“好吧,你就当是,我想牵你的手时更舒服,才这样的吧。”

“嗯,买。妻主,我。”

就算嫌弃他不愿意碰他的也没关系,本来就是他没能守住清白,她会讨厌也是在所难免。只是拉手,他就已经很开心了,如果因为手太糙连这个也没有了的话,他也还是会难受的。

以前他不懂事,被当骑都能提起,现在他真正明白了公公教给他的那些礼义廉耻。一个合格的夫郎应该懂得克制,如果妻主不想要他,那他就不该动,若说从前是被公公教导着要忍耐,现在就是他心甘愿的忍耐。

“秋时,你要吃糖葫芦吗?”

“妻主,我不喜吃,你要吃吗?”他摇摇

“那你喜吃什么?”

“我喜喝杂粮米粥,妻主。”他没有说谎,那是她回来后他们一起吃的第一餐饭。

“秋时,你这个发带好不好,我想看。”

“好。”可是他这样的颜,真的不会太扮吗?算了,妻主喜看就好,而且也不贵。

“秋时,我们一起买一对这个手链吧,虽然好像看起来不太结实的样。”

“……好。”

本该在手腕上的那只链,被他小心翼翼收了衣袖兜里,然后被宋伶一把扯来,在了他的手上。

“不许摘来哦。”

“嗯。”

看着相握手上相似的手链,秋时的脸倏得红起来。乡男人的蓄委婉,几承受不住这份过于明显的珍,可恨他未曾识文断字,更不识诗书礼义,笨拙得过分,说不任何甜话来回馈于她。

他什么都不会,他只会笨活和简单的家务,只会脱掉衣服僵的躺在床上一动不动,他不上小伶的夫郎。人,就人吧,他会努力赚钱,让小伶过上更好的生活。

近日秋雨绵绵,山上冒了不少蘑菇。说起这个,冲国人的dna动了,宋伶兴致拎着篮去附近山采蘑菇。路遇邻家妹三人,涉一番后,便与她们同行。

妹姓珍,早早的没了爹,只靠母亲珍兰独自抚养妹三人。珍兰常年不在家中,一般都是大绣珠持家中事务,带着两个妹妹,绣珠今年不过十岁,却一副少年老成之态。

就比如今天,珍绣珠看着她一个人拎着篮往山上走,扶额叫住了她:“喂,蠢女人,你的贴保姆呢,难是被你揍的爬不起来了,怎么让你上山去?”

宋伶本想叹这小姑娘和小时候一样可,突然又觉得不可了,得又又萌的女孩上来就叫一句“蠢女人”,任谁也不能接受。

“他不是什么保姆,是我夫郎。我想去采蘑菇,这边的蘑菇是可以摘的吗?”

珍绣珠翻了个白,语气却好了不少:“蠢女人,你还是跟我们一起吧,免得摘了什么毒蘑菇,把你的保姆毒死。”

宋伶本想再为秋时辩解一句,后来自己乐了,大概是穿了少女的里,又受到秋时无微不至的护,思想竟也变得幼稚起来,还和个十岁的小丫争论上了。

“我确实不太认识,就麻烦你们了。”

“那就跟上来吧,可别自己走太慢说我们不等你。喂,蠢女人,不许摸我的!”

宋伶噗嗤一笑,接着收回手,老实歉:“对不起对不起,实在太可了,没忍住。”

“哼╯︿╰”

除了珍绣珠能言善辩一些,其他两个妹妹一个寡言,一个怯生,一路上基本没什么,只有绣珠一直在和宋伶吵吵闹闹。为了防止馅,又一直在家里养病,宋伶自来到这里也没和村里人有过多接

不过珍家妹倒是见过几回,迎面撞上,打过几次招呼,虽然每次她们都不理她qaq。说实话,今天绣珠过来和她搭话,她还吃惊的,大概真是怕可怜的秋时被她给毒死了吧。

因为珍家三妹都是小孩,宋伶又人生地不熟,所以她们只打算在附近采摘,大概是起的比较早的缘故,宋伶带来的小竹篮很快就装满了。

这个小竹篮是秋时的,她睁睁看着秋时把一整的竹变成又细又薄的竹条,又睁睁看着他把竹条编成竹篮的形状。

秋时说,宋伶的母亲原本是村里的木匠,他从小就看着婆婆摆,之前他也总学不会这些,后来辈去世,家中境遇实在艰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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