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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不论如何,大家在网路贴文还是要多多小心就是了

那么那么,今后也请多多指教~

像是明文规定警察不可使用钓鱼方法抓网路犯罪

害我一边写一边抱怨没H超痛苦的

以及四月的新规定——抓网路犯也不再计绩效(这个真的是明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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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庆祝一件事

虽然他还是很乌的躲壳中了

总之,今天贴这篇超的乐乐篇

那就是,我恢复自由之啦~~

至少乐乐总算发现自己的心

这算不算是一个大转折

总算是恢复自由人罗~

后记

; 躲起来,用密密的丝线把自己包成的茧。

这样应该会减少了很多只办小案(而且还是无心案)的奖金警察吧

然后这一年也看到很多警方上层的努力

不过跑法院就不是那么轻松罗(苦笑)

站不到聚光灯的我,已经习惯躲在,没有光的地方。

没错~我的缓起诉到今天为止

埋的伏笔(姊姊)那段我也不知嘛写得那么详细

(虽说缓起诉中也没啥不自由的,H继续写得很快乐,要国还是国)

还有检察官判决不起诉的案不列绩效

然后这一篇也得太莫名其妙了吧!(翻桌)

警局一日游虽然还算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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