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1/2)

木集团,一所超级有钱的公司,多有钱啥的你不要,反正是架空世界,很有钱就对了。

木集团的老总有个13岁的独生,叫陆总恭,妈死得早,缺,叛逆。多叛逆呢?把他老爸给他请的前前后后加起来七个保姆都给折腾走了,理由是看见女人就烦。他老爸心想:得,不想要女的,给你个男的吧。于是把刚满22岁的柳宗寿给了他。

所以当满心喜以为终于不会有人时时刻刻跟着自己的陆总恭一蹦一地回到家里看到老家指着一脸无辜的柳宗寿给他介绍这是他的新保姆时,陆总恭崩溃地把刚脱来的鞋砸到了柳宗寿脸上,当然不止一只。

这就是两人的初遇。

通过刚才的照面柳宗寿意识到自己并不是来当保姆的,而是来受的。

但柳宗寿不介意,或者说他不能介意,因为他没得选——他早被“卖”给了陆家。

这个年代虽说也没有那需要靠卖孩生存去的人了,但他的父亲早年生意失败,不是一般的失败,是欠了全公司300多号员工半年的工资,大过年的准备要被愤怒的员工打到家里来那,就在这个要关陆家突然手相助,但也不是白帮的——用柳宗寿来换。

要柳宗寿来嘛?打拳。

陆家名的产业里包括有一家地格斗场,就相当于现代斗兽场,现在那些有钱的变态们已经不满足于看野兽厮杀了,他们要看人类厮杀。

而柳宗寿的优没别的,就是喜打拳而且打得好,但的地方在于自12岁打拳以来零败绩。

陆家买柳宗寿时他16岁,正在一家拳击俱乐打拳帮他那不争气的老爸还债。

他未成年当然是他老爸签的合同,他没有选择权,事实上他成年了也没有,这是份霸王条款,如果柳宗寿在合约期间离开木集团,等待柳家的将是他们两辈也支付不起的额违约金。而合约期是20年,陆家本就打算榨柳宗寿所有的利用价值,然后在他状况开始走坡路时抛弃掉。不然谁也没有义务免费帮一个快破产的公司。

就这样年仅16岁的柳宗寿木集团名的地格斗场,开始用自己的与寿命为木集团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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